一個讓美國“追殺”17年的男人。
文丨華商韜略 李君
2001年1月20日,即將離開白宮的克林頓,在任期最后兩個小時,簽署了一份特赦令。
特赦令上的男人,叫作馬克·里奇。
他被通緝了十七年,在美國司法部的眼里,這是全美“最腐敗的商人”。
【01】
十七年很長,但在特赦令發(fā)出時,逃亡的億萬富翁馬克·里奇正在瑞士盧塞恩湖畔的玫瑰莊園喝著咖啡看報紙,過著神仙似的悠閑日子。
克林頓的特赦令,在白宮內(nèi)部引起了一陣騷亂。
就在總統(tǒng)特赦令發(fā)布一個月之后,美國中央情報局發(fā)現(xiàn),從2000年9月開始,里奇就通過地下網(wǎng)絡從伊拉克低價購入大量石油,并作為交換條件給了薩達姆一大筆回扣。
薩達姆用這筆錢購買了殺傷性武器,這些武器最終都落到了反美武裝手里,成了射向美國的子彈。
知道這消息的美國人炸了窩,他們瘋狂質(zhì)問里奇:“發(fā)這種財,你的良心不會痛嗎?”
里奇毫不在意,“我可不是美國人,我也從來沒犯過罪?!?/p>
論在混亂中尋找機會的能力,沒有幾個人能與馬克·里奇比肩。
從1974年開始,在數(shù)十年的時間里,馬克·里奇的財富以每年近50%的增幅上漲,積累了百億美元身家。用一句話總結他的風格——哪里有戰(zhàn)亂,就把生意做到哪里。
這一點上,沒人能比他更輕巧熟練,即使是洛克菲勒、摩根這些老錢家族也望塵莫及。
論把美國政府玩弄于股掌之中的能力,同樣沒幾個人能比得上馬克·里奇。屢次把美國法律禁令踩在腳下,并利用這些禁令大賺特賺,最后還能在多國元首力保下全身而退。
靠著在全球大宗商品交易中“無下限”的操作起家,被多次追殺又屢屢逢兇化吉。這位被評價為“二十世紀最具爭議”的商人的一生,儼然一部險象環(huán)生的財富傳奇。
【02】
猶太人的身份,是里奇最初的傷痛。
1939年二戰(zhàn)前夕,為了躲避納粹的追殺,5歲的猶太男孩里奇和家人從比利時漂洋過海,逃亡到美國。
靠著走街串巷,叫賣從工廠廢料里撿來的布料和廢棄金屬,里奇的父親艱難養(yǎng)活一家人。戰(zhàn)勝貧窮,寫進了里奇的骨子,也成為他這一生最大的追求。
1954年,20歲的里奇從紐約大學輟學后,去當時全美最頂尖的日用品公司菲布羅公司應聘。老板耶西森測試應聘者們快速計數(shù)的能力,里奇脫穎而出,成了一名周薪60美元的交易員。
一位菲布羅的前同事評論道:
“里奇是全公司記憶力最好的人,他好像從來不會出錯?!?/p>
猶太人驚人的經(jīng)商天賦,很快就在里奇身上展現(xiàn)出來。
朝鮮戰(zhàn)爭前夕,出于戰(zhàn)略需求,各國大量儲備用以制造電池的水銀,導致水銀價格飆升。里奇用盡辦法,愣是搞來了全球最大兩家汞供應商的產(chǎn)品交易權,讓東家菲布羅通過低買高賣狠狠賺了一筆,這也讓耶森西對其青眼有加,并傾注大量資源培養(yǎng)。
1958年,與耶西森有生意往來的古巴政府垮臺,里奇被委派了一個重要任務:與舊政府善后,同時嘗試建立與卡斯特羅新政權的交易。
在不講規(guī)則,只講輸贏的混亂古巴,里奇得到了最嚴格的商業(yè)訓練。他把從古巴學到的東西帶回紐約,并成為其信奉一生的經(jīng)商哲學。
此后,里奇駕輕就熟,在全球不斷尋找買主賣主,撮合交易從中獲利,他的好搭檔,另一名猶太商人格林負責貨物運輸,兩人攻城略地、戰(zhàn)無不勝。
讓里奇徹底“出圈”的,是二十世紀最暴利的黑色黃金——石油。
上世紀60年代,國際原油市場的格局一目了然,海灣、新澤西標準、美孚、雪佛龍、德士古、英國石油和荷蘭皇家殼牌這7家石油巨頭,壟斷了全球的石油供應,統(tǒng)治著所有交易,按照期貨交易模式,原油在幾年前就被巨頭們以固定價格預定。
60年代末,里奇敏銳地嗅到了政治信號:一些中東國家為了改變石油貿(mào)易中的被動地位,可能會禁止石油出口。
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,他迅速行動,利用菲布羅公司與中東各國不錯的關系,試水以現(xiàn)貨立即交付的形式購買原油。
1969年,里奇秘密地在伊朗和以色列之間建了一條原油運輸管道,中東的大量原油通過這條秘密管道流入了菲布羅的口袋。
不久后貿(mào)易禁令果然來了。石油市場供不應求、當石油七巨無計可施之時,黑色黃金已經(jīng)通過菲布羅出口到全世界。
里奇以每桶加價14美金的價格出售石油,一些人罵他投機倒把,他倒是覺得自己已經(jīng)很仁慈,因為如果想加更多的價賣,也只比“從小孩手里搶糖果還簡單”。
這次由里奇操盤的“神操作”,讓菲布羅一躍成為國際上重要的原油供應商,也讓里奇聲名鵲起。
后來里奇回憶說,當他興沖沖準備從老板那領取100萬美金獎勵時,卻被拒絕了。這件事導致了他和菲布羅之間關系破裂,成為他另起爐灶的契機。
當然,這也許只是里奇出走的一個借口,里奇的翅膀早就硬了。
【03】
1973年11月,里奇和搭檔格林合伙成立了馬克·里奇AG公司(以下簡稱“AG”),并巧妙地把公司注冊地設立在瑞士楚格州,這里安全私密,對個人財產(chǎn)的保護性極高。
AG成立后,里奇做的第一件事是動手開挖——把菲布羅公司顧客名單里的顧客都搶過來,從石油、谷物、金屬到其它日用品生意,一個都沒放過,把老東家逼入絕境。
第二件事,仍然是動手開挖。里奇從菲布羅重金挖來不少前同事,然后在公司內(nèi)部用高薪重獎刺激,AG的工作強度“比投行還高3倍”,但金錢的誘惑讓所有人心甘情愿賣命。基層員工巴不得上級領導多抽點時間陪家人,這樣自己就能趁此機會取而代之。
規(guī)則,從來不是為里奇這種人設定的,全世界哪個國家最不太平,AG就跟哪個國家做生意。
他突破了各種政治和道德的阻礙,無視聯(lián)合國的禁令,從低油價的蘇聯(lián)倒出大批原油,賣到種族隔離期間的南非,又以中間人的身份安排白糖換原油的交易,無視美國的制裁把白糖賣到古巴。
1980年,AG的營業(yè)額達到150億美金,但真正驚人的是凈利潤:70億美金。
1981年爆發(fā)的“伊朗人質(zhì)危機”,開啟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,政府禁止美國公司和個人,與伊朗做生意。
但其實早在1974年,里奇就與伊朗政府暗通款曲,他用軍火從伊朗換購了大量石油。因此,禁令不僅沒嚇住他,反而讓他更興奮,這次他又可以利用“禁貿(mào)”的機會從伊朗大賺一筆。
為了避免遭到監(jiān)管,馬克·里奇必須繞過美國從伊朗買石油。他首先通過名下在瑞士的公司從伊朗買下石油,然后轉賣給兩家美國公司——休斯敦石油公司和西得克薩斯石油公司。這筆2億美元的石油購買資金,最終通過他在蘇黎世、巴黎、倫敦的銀行戶頭流向伊朗。
休斯頓石油公司和西得克薩斯石油公司拿到石油后,開始在美國對敲轉手,油價被倍數(shù)抬高,這樣,不管是AG,還是休斯頓石油或者西得克薩斯石油,都能狠賺一筆。
在這之后的十多年里,伊朗一直為馬克·里奇供應石油。但里奇一直覺得自己是在搞國際慈善公益:
“我們買來石油,負責運輸,然后賣掉。伊朗人沒辦法自己做這些事,而我們能夠做到?!?/p>